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大会上的讲话(2)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20-11-11 11:33 点击:

  二、教育引导,依法治理,大力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

  三、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小康路上,决不能落下一户一人”。一方面,要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要激发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使各民族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民族地区道路网络,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护能力、通行水平。加强民族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强化水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着力解决用水难、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完成民族地区电力、通讯和广播电视设施改造,加快推进电网升级和输电线路改造,着力解决电压不稳、供电不足问题。加快宽带网络入乡进村、电视户户通建设,探索电子商务下乡,推进民族地区农业信息化发展。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实施“三清两改”村庄清洁行动和“四边三化”村容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民族地区绿化、净化、美化、亮化水平。

  二是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四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七五”普法工作重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多视角、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使民族团结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正确区分和妥善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减少和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和创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集中开展吸毒贩毒、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社会不良现象综合治理,引导群众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树立少数民族良好新形象。

  四、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强保障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群众是基础,领导是关键。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

  一要不断压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主要领导和民族工作部门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密切与各族群众的联系,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群众努力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增强民族团结和创建文明新风。统战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综合协调,调动各方面做好民族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民族工作合力。

  二要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四要不断凝聚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合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抓总的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宣传广电部门要做好民族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为民族地区的经济提速奠定基础;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民族地区的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切实凝聚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家和万事兴,国泰千秋盛”。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绿色崛起样板县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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