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局公务用车行车管理制度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4-2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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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度县招商局公务用车行车管理制度
根据《新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为加强公务车辆借车制度和行使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务用车使用的范围和对象
县本级公务用车使用的范围:
原则上以县城规划绕城公路为界(县城东面、西北面以规划的东绕城公路为界,县城的西面、南面以规划西绕城公路沿线的留园、工业园区c1区和c2区、海螺水泥厂范围为界);以上范围内的公务,由公务人员在个人车贴内自行解决。区域外进行的公务活动按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公务用车使用对象:下企业、下乡、开会和检查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使用程序
1、因公务用车,用车公务人员必须提出申请,有文件或传真的公务出行需提供复印件,用车单位需填写《公务用车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应写明用车单位、用车事由、行车目的地、用车时间,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用车。用车需提前一日预约,无公务用车审批表者一律不予用车。驾驶员要详细记录出行时间、回行时间、行车里程,任务完成后按照规定经机关事务管理局验车后,把车辆停放在指定公务车停车场,车辆钥匙必须要交回县机关事务局(节假日、下班时间交政府保卫股),因特殊原因不能交回车钥匙的,需电话告知6218922或18977388228(宋)。
2、其他特殊情况和临时紧急任务用车,不能按程序申请车辆时,可电话告知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先行安排派车,事后用车人员按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三、其它事项
1.使用公务车暂由单位安排驾驶员,期间产生的过桥过路费,驾驶员差旅费,暂由单位负责,车辆燃油费由县机关事务局负责。
2.在使用公务用车时,发现车辆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县机关事务局。
3、所有公务车辆不予外借。按照“谁外借、谁负责”的原则。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
4、 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使用公务用车走亲访友、参与婚丧嫁娶、外出旅游观光、出入小区、酒店、娱乐场所等,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将严肃处理用车单位。
附件:公务用车审批表
新度县招商局
2017年4月
公务用车审批表
年 月 日
注:1.审批单一式两份,县机关事务局留存原件,用车单位留存复件。
根据《新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为加强公务车辆借车制度和行使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务用车使用的范围和对象
县本级公务用车使用的范围:
原则上以县城规划绕城公路为界(县城东面、西北面以规划的东绕城公路为界,县城的西面、南面以规划西绕城公路沿线的留园、工业园区c1区和c2区、海螺水泥厂范围为界);以上范围内的公务,由公务人员在个人车贴内自行解决。区域外进行的公务活动按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公务用车使用对象:下企业、下乡、开会和检查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使用程序
1、因公务用车,用车公务人员必须提出申请,有文件或传真的公务出行需提供复印件,用车单位需填写《公务用车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应写明用车单位、用车事由、行车目的地、用车时间,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用车。用车需提前一日预约,无公务用车审批表者一律不予用车。驾驶员要详细记录出行时间、回行时间、行车里程,任务完成后按照规定经机关事务管理局验车后,把车辆停放在指定公务车停车场,车辆钥匙必须要交回县机关事务局(节假日、下班时间交政府保卫股),因特殊原因不能交回车钥匙的,需电话告知6218922或18977388228(宋)。
2、其他特殊情况和临时紧急任务用车,不能按程序申请车辆时,可电话告知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先行安排派车,事后用车人员按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三、其它事项
1.使用公务车暂由单位安排驾驶员,期间产生的过桥过路费,驾驶员差旅费,暂由单位负责,车辆燃油费由县机关事务局负责。
2.在使用公务用车时,发现车辆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县机关事务局。
3、所有公务车辆不予外借。按照“谁外借、谁负责”的原则。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
4、 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使用公务用车走亲访友、参与婚丧嫁娶、外出旅游观光、出入小区、酒店、娱乐场所等,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将严肃处理用车单位。
附件:公务用车审批表
新度县招商局
2017年4月
公务用车审批表
年 月 日
申 请 单 位 填 写 |
用车单位(盖章)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预计用 车时间段 |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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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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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定 行 车 路 线 |
预计来 回里程(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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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姓名 |
驾驶员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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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数 | 随车人 | ||||||
车 号 |
出车 时间 |
月 日 时 分 | |||||
车况 反馈 |
还车 时间 |
月 日 时 分 | |||||
出车前 公里数 |
还车时 公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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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员签字 | 用车单位驾驶员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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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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