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及实施方案(2)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4-24 11:48 点击: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9月)。

1.关于专题审议。4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消劣工作集中调研,集中听取市环综委、农办、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林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各自的工作汇报。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分8组(详见附表1),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到16个镇(街道)进行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镇(街道)关于消劣工作情况汇报。5月5日前,各调查组将调查情况书面汇总办公室。各镇(街道)汇总代表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报送主题活动检查情况反馈表(附件2)。

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汇报,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2.关于专题询问。8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剿灭劣V类水专题询问,认真查找各镇(街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有反弹、对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污染水源、水体,存在问题的治污工程、设施等。

3.关于代表监督。组织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剿灭劣V类水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等相关工作,组织代表小组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组织代表赴代表联络站开展专题联系人民群众活动,组织或邀请代表参与治水监督活动,发动代表就地从便开展监督等。各镇、街道要及时汇总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的情况信息,报送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及城建环保资源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将搜集整理的代表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各镇、街道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于10月20日前将主题活动总结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11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回头看”专项视察,对剿灭劣V类水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监督成果,增强主题活动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专项监督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市各级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街道)人大要深入认识本次专项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打好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仗”。

(二)精心组织,协同作战。本次专项监督是由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的联动监督活动,各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府要密切配合,明确工作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本次监督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各代表联络站按照属地监督的原则,结合每月主题活动,制订活动方案,发动代表积极参与监督活动。各镇(街道)人大每月月底汇总监督情况,将主题活动情况月报表(附件3)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及城建环保资源工委。

(三)把握重点,提升实效。组织代表进联络站开展主题活动,是助推剿灭劣Ⅴ类水的重要抓手。各代表联络站要把握主题活动的关键环节和主要任务,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视察调研、联系群众、舆论宣传、献计献策及对接监督等“五个平台”作用,通过发动人大代表认真巡查河道,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治水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我市治水成果。

(四)发动群众,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代表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通过代表视察、走访、对话等方式,及时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带下去,把基层意见和群众呼声带上来,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在习惯大变革中的带头示范作用,让人大代表当好治水宣传员、监督员、示范员和战斗员,把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上,进一步凝聚起全民参与治水的合力。

(五)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发挥好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多种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专题审议和代表主题活动,增强影响力和推动力,扩大全省劣V类水剿灭战的知晓度,为代表依法履职和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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