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巡查的区别是什么(2)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8-11-10 17:50 点击:

巡察,巡行察访;重在“察”,重点是发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主要定位是既要坚持政治巡察的要求,也要结合基层实际与特点,既视更察,其任务更具体,要求更细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随后,2017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指出,“市县党委承担本地区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为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

就其巡视与巡察的区别而言,报道得较多,2016年,南方网以《巡察与巡视精准对接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题报道指出:巡察来源于巡视,二者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巡察必须坚持巡视标准,把巡视制度有机嫁接到巡察制度之中。中央巡视到省、延伸到市,省级巡视到市、延伸到县。巡察将巡视向下延伸,有助于推动横向巡视全覆盖,纵向巡察向基层延伸,补齐了基层党内监督短板,打通了群众直接反映问题通道。中国纪检监察报以“以巡视带动巡察”为题专题报道提出“以巡视带动巡察,不仅有效地发挥了巡视对巡察的示范、指导和推动作用,而且有效地发挥了巡察对巡视的补充、拓展和延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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