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乡村社区移风易俗、家庭美德活动方案(2)
(三)活跃基层文化生活。(1)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文体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文体小广场、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村(社区)级必备文化设施实现达标建设,并常年免费向群众开放。(2)利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精心组织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政府搭台,百姓听戏,激情广场大家唱”等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广电低保惠农、农村电影放映、农村广播“村村响”等惠民工程,努力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满意度。(3)建立社区市民学校,对社区居民开展道德教育等培训;举办邻里节、家庭文化节等邻里互助联谊活动,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活跃居民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4)扶持群众“草根”文艺团队,壮大民间文艺力量,打造富具地域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5)全面查封取缔无证经营从事电子游戏娱乐经营场所、“黑网吧”,收缴、销毁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取缔非法演出市场,查处电子游戏和游艺场所设置违规机型、机种,超时经营和在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树筑崇德尚善高地。(1)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由农村社区拓展至机关、企业、学校,搞好重点领域善行义举榜的普及建设和管理。(2)在村(社区)足量建设四德一条街、四德文化长廊、四德小广场,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画,宣传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道德经典、文明礼仪、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内容,并定期更换。(3)按照“唱一首道德歌曲、看一部事迹短片、讲一个道德故事、谈一点道德感悟、送一份吉祥祝福”的流程办好道德讲堂,并利用道德讲堂举办讲文明礼仪、讲科学技术、讲法律法规、讲形势政策等各种讲座,全年不得少于四次。(4)持续开展身边好人及道德模范、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和谐示范户的评选上推和学习宣传工作,推进志愿者服务、道德模范选树、典型宣传、道德讲堂建设机制化制度化。(5)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争做美德少年”、“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度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6)组织当地政治强、威望高、有经验、有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退伍复转军人、老教师等,建设新时期的乡贤文化;挖掘整理历代名贤积累下来的思想观念、文化传统、文史典籍及村志村史、传统旧物,培育富于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
(五)培育良好村风民风。(1)坚持依法治村,按照村(居)民自治的原则,立足乡土实际,发动群众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成立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并依靠“一约四会”,参与民间事务的调节、监督和服务,在遏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等方面发挥作用,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2)组织好“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引导农民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和方式,提升文明素养,倡导“勤勉、诚信、友爱、互助”的乡村文化精神,注重发挥村(社区)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达到“培训一人带动全家”的效果。(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村(社区)”活动,依托“法制长廊”、“法律宣传栏” 、“法律书屋”等法制教育平台,教育群众自觉学法、依法、用法、守法,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完善维稳工作机制,针对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专项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达到整治一片,巩固一方,辐射全局。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中旬—4月底)。各乡镇街区、县直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积极发动,大力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运用横幅、标语、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8年5月初—10月底)。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围绕重点环节、突出问题,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有序有效推动专项治理。要根据XX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完成本区域试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民俗理事中心规划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活动,制定专项治理计划,签定目标责任书,并通过抓好典型,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治理任务的完成。在全面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创新乡村治理工作的同时,乡镇街区各培育1-3个典型示范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1月初—12月底)。各乡镇街区、各部门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封建迷信等不文明现象的制度体系,建立日常监管常态机制,明确职责和监管重点。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破陈规陋俗、树文明新风”活动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困难多、任务重、阻力大,是一场攻坚战。为加强领导,特成立县“破陈规陋俗、树文明新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区及辖区村(社区)、县直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因地制宜开展活动。要把移风易俗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创新乡村治理等内容。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结合“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四德”工程、乡村文明行动等各项工作,深入宣传有关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婚丧新风。
(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文明办、县民政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落实本方案精神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查处。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推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做好舆论监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县信访局要精心部署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落实包保维稳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县法院要依法做好涉及婚丧嫁娶案件的审查处理工作,分析案情原因,加大宣传力度,用案情揭示危害,让人们在案例中得到警示教育。县发改局、县物价局要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鼓励殡葬改革的服务收费机制,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违规收费行为。县住建和城管执法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依法查处城区内大街小巷违章占道的婚丧嫁娶活动、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县公安局要对在婚丧事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国土局要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科学规划殡葬用地,严格审批手续,节约殡葬用地,依法查处乱埋乱葬和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县林业局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严厉查处乱葬、毁林造坟等违法行为。县财政局要根据殡葬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引导建立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强殡葬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县工商局要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用品行为。县总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组织,做好在职工中的学习宣传落实。县妇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婚姻法》,动员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到倡导活动中来。团县委要发挥青年的主力军作用,动员青年摈弃陋习,提倡婚姻自由,自觉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县教体局要在学生中进行婚育观的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各乡镇街区要具体指导好本方案所倡导精神在村(社区)级的贯彻落实。
(三)实行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县“破陈规陋俗、树文明新风”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如发现其负责领域有严重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重农民负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有关责任。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县里将通过委托第三方调查暗访、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形式,督查工作成效。县文明委把开展“破陈规陋俗、树文明新风”活动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复查申报评选的重要内容,将把对本方案的落实情况和群众知晓率列为对各乡镇街区和各部门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从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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