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主法治领域改革2016年工作情况汇报(2)
2、县政协办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陕西强县目标,自觉把服务县委、县政府决策作为政治协商工作的切入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创新载体,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坚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和政协三方共同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会同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协商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组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了解,促进协商成果的深层次转化。2016年共收到提案167件,立案152件,县级领导督办重点提案8件。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的意见》,制订了《细川县政协2016年度协商计划》,对协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程序、时间安排、责任落
实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协商活动,丰富协商内容,从而使协商民主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常委会、主席会议、主席接待日、专题协商等协商活动有序开展。
3、县妇联按照中省市和县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国妇联关于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的意见》和咸办字[2016]34号《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妇联组织配备兼职副主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妇联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探索“妇联+”模式,建立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妇女工作者队伍,扩大基层妇联组织力量,以县委办名义下发了《细川县妇联组织配备兼职副主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选任范围、条件和职数,任期、待遇和职责以及人选产生的办法,扎实有效的推动了“大妇联”工作格局建设。
4、县委统战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细川县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县统一战线成员认真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及省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刻领会《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其精神丰富内涵。市委统战部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及省委《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下发后,县委统战部及时起草、制定了我县贯彻落
实责任分工实施方案。
5、县法制办坚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组织专人,在2016年6-7月份,对全县28家执法单位2015年的近千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进一步规范了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不均衡。由于省市没有出台相关文件,我县民主法治领域改革相关涉及事项缺乏依据和指导意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二是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成员单位对新形势、新常态下民主法治领域专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措施还不够得力,致使工作推进效果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主法治领域专项改革是一项自上而下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专项小组联席会议、沟通协作、信息互通等机制,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好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进度、有检查,切实把中省市和县委关于民主法治领域的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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