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民主法治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4-2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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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季度关于民主法治改革工作情况汇 报
县人大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2017年以来,按照县委政府要求,结合县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县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组织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各1次,并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在贯彻党委主张、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全面安排深化改革工作
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认真筹划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各项重点工作,并发至镇(街道)及各部门。突出服务、支持要点、创新主题,共确定了15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和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推进司法公正公平,加快我县依法治县进程;提出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提出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使决定权,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等要求,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县委党代会精神,为深入推进改革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扎实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审查调研工作
2月份,常委会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常委会驻会全体委员,深入法司法、法院、检察、公安及相关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下发征求意见表,召开汇报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县政府提交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草案)》进行了深度调研,依法形成调研报告,并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做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七五”普法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三、依法做好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当会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严把干部任免提请关、票决关,及时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3人,既依法落实了县委人事任免意图,又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同时,根据《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组织新任命“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工委负责人向宪法宣誓,彰显了宪法权威和人民主体地位,增强了新任职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切实加强对新一届人大的全员培训
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抓好人大各项工作、提升人大工作效能的重要基础,从四个层面入手,分批次组织全体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县镇两级人大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组织法、监督法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人大制度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全体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监督的能力,增强“一府两院”自觉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的意识,提升全体人大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履职尽责的使命意识,为新一届人大、政府和两院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五、及时完善常委会相关制度规定
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原则,组织人员对县人大常委会议事、监督、决定等各项重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并结合审改要求,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及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和《关于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同时,坚持立破并举,围绕作风建设这个主题,组织对机关人财物管理等17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大大规范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秩序,提升了工作效能。
县人大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2017年以来,按照县委政府要求,结合县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县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组织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各1次,并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在贯彻党委主张、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全面安排深化改革工作
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认真筹划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各项重点工作,并发至镇(街道)及各部门。突出服务、支持要点、创新主题,共确定了15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和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推进司法公正公平,加快我县依法治县进程;提出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提出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使决定权,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等要求,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县委党代会精神,为深入推进改革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扎实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审查调研工作
2月份,常委会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常委会驻会全体委员,深入法司法、法院、检察、公安及相关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下发征求意见表,召开汇报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县政府提交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草案)》进行了深度调研,依法形成调研报告,并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做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七五”普法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三、依法做好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当会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严把干部任免提请关、票决关,及时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3人,既依法落实了县委人事任免意图,又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同时,根据《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组织新任命“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工委负责人向宪法宣誓,彰显了宪法权威和人民主体地位,增强了新任职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切实加强对新一届人大的全员培训
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抓好人大各项工作、提升人大工作效能的重要基础,从四个层面入手,分批次组织全体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县镇两级人大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组织法、监督法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人大制度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全体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监督的能力,增强“一府两院”自觉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的意识,提升全体人大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履职尽责的使命意识,为新一届人大、政府和两院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五、及时完善常委会相关制度规定
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原则,组织人员对县人大常委会议事、监督、决定等各项重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并结合审改要求,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及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和《关于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同时,坚持立破并举,围绕作风建设这个主题,组织对机关人财物管理等17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大大规范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秩序,提升了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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