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党风政风室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调研材料(2)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4-24 10:46 点击:

2、面向基层,服务一线,坚持和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区别于任何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髙标准。讲到讲政治,说到底,就是看心中有没有群众和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脱离群众。为此,要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就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制度。日前,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用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保持和人民群众最密切的联系,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自己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选择一个村庄、或一个单位作为自己工作的联系点,经常深入下去,调查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实利。规定好基层领导干部每月下乡、深入基层的天数,解决实际问题的件数,服务群众的家数,存在问题的个数。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自觉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腐败现象,过好名位关、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当好人民群众忠诚合格的公仆。
3、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真正建立起权力、义务、责仼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工作职责不清是造成领导干部不负责任和工作漂浮的一个重要方面。实践证明,人叫人干不干,制度调动千千万。制度完备,可以使不负责者无法推卸责任;制度不好,可以使有责任心的干部无法充分把事办好。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保障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约束,是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根本措施,刻不容缓。目前,我们有些单位的责任制,坚持得不够好,成为样子制度和摆设,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必须在责任制上做文章,要结合年初建帐和年终交帐的有利时机,把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有机地融合进去,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同干部的奖惩、任免、进退、去留结合起来。对工作不负责任,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的领导干部,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运用好“四种形式”,根据《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诫勉的暂行制度》,分别运用回复、谈话和书面诫勉三种形式予以诫勉;对领导干部在提拔任用、调换岗位等情况离开原单位之前,必须依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试行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各单位、各部门、各基层组织要坚决实行财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群众监督监督制度,切实加大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力度,把群众监督落到实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和交叉检查的方式方法,对基层各级领导干部的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奖罚分明,违纪必究,必须建立起领导干部重大问题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新形势下,要尽快使决策者的决策行为向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转化,减少因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而造成的重大损失,就必须建立起领导干部重大问题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脱离群众,不体察民情,不关心群众疾苦,热衷于个人名利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只说空活,不干实事,浮夸虚报,欺上瞒下,见好就抢,遇困难就躲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重的干部,要按组织程序调离、降职、甚至给予撤职处分。对主观专断,压制民主,只知发号施令,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盲目决策;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的案件中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领导干部,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地,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在作好党政纪追究的同时,及时运用容错机制,保护一批真正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使他们在为民办事中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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