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在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视频会上的讲话(3)

来源:未知 作者:何奎 更新时间:2020-11-06 10:49 点击:

第三,凝心聚力,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虽然全县已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但通过排查,仍存在5个方面问题:一是建房补助资金拖欠较大。部分乡镇未遵守优先保障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的要求,反而优先支付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导致部分搬迁户住房补助资金至今未按要求足额兑现到位。二是后续扶持产业发展较差。部分乡镇重视不够,未根据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导致产业同质化现象严重;个别乡镇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产业规划落地见效差,出现“两张皮”现象,严重影响搬迁户稳定脱贫增收。三是群众满意度有待加强。部分乡镇只注重信访程序上的办结,未实质性解决好来信群众利益诉求,导致易地扶贫搬迁领域信访量居高不下,信访主要涉及政策执行、工程质量、补助资金兑现、拆旧复垦四个方面。四是项目资金清理工作不规范。五是综合验收工作严重滞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务实举措,抢抓时间,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单项成效考核。一要足额兑现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0月底前,各乡镇要认真清理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补助资金兑现情况,建立资金兑现台账,准确锁定补助对象和下差金额,完善好相关资料。11月10日前,主动对接县财政局和力迅公司,将下差补助资金申请到位,及时足额拨付到搬迁对象或施工方。二要强化后续扶持产业发展。要围绕“搬得出、能稳住、能致富”这个总目标,综合研判,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强化产业发展技能培训,专注发展定力,真正让后续发展规划落地落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收入。三要及时规范项目资金清理。各乡镇要建立完善好项目资金清理台账,完善“迁出区”“安置区”方案,不在“安置区”内的项目严禁纳入调整范围,要认真核实脱贫攻坚项目库易地搬迁项目内容,及时修改不一致信息。同时,要强化法纪意识,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发生。四要高质高效完成综合验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和省、市要求,及时组织行业部门和牵头部门进行综合验收。未完成行业验收的乡镇,要积极对接行业部门,迅速开展行业验收。完成行业验收的乡镇,要统筹项目业主、施工企业等单位积极准备好相关资料,由牵头部门组织综合验收。县易迁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务必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综合验收。没有完成综合验收的,将“一票否决”。

第四,规范资料,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要规范项目管理。要全力抓好“一项目一专档”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抓落实,做到资金项目清理台账项目底数清、档案规范完整,此项工作务必在10月25日前完成。要全力抓好项目库建设,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近期开展的扶贫资金项目清理工作,将相关的项目尽可能全部录入项目库系统,完善好相关信息指标,确保项目库系统与项目清理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全力抓好“三盯三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参考模板》,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二要规范资金管理。对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规定,全面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要抓好资金整合。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再次整合资金。整合方案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等必须与年终调整的内容一致,要与挂网的项目库、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录入的数据一致。要抓好公示公告。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县级资金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实施项目的乡镇、村在政(村)务公开栏或项目实施地公示公告,公示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等。要加快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度预拨启动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及时拨付剩余资金。务必做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低于95%,整合资金拨付不低于80%。三要完善好档案资料。本次考核,档案资料是必看内容。因此,要分级规范整理好档案资料,做到内容全面、逻辑清楚、前后一致,不涉及考核和计分指标的档案一律不装档。提供佐证资料时必须现场提供,绝不能等实地考核结束后才统一提供。

第五,强化结果,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要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各级巡视、审计、暗访、考核、全覆盖督导反馈的问题,再次明确责任、标准、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一要务实措施。要逐项梳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点对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有力有效。同时,要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翻新变样。二要限期整改。要严格按照节点要求,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所有问题整改截至时间为11月5日,必须全部整改到位,清仓见底。三要保证质效。要以结果为导向,已经完成的要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正在整改的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结果要通过群众认可,绝不能一改了之,出现信访、上访事件。

针对小额信贷催收工作,县人行、金融办、财政、扶贫和各乡镇要全力以赴,将信贷催收列入常态化工作,落实专人与承贷机构服务点定期进行对接,将各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用到极致。县法院要在近期执行一批恶意拖欠案件,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形成强大震慑,务必将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

第六,强化帮扶,做深做实群众工作。一要加强驻村干部管理。明天之内,所有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到岗到位,因工作调整的驻村队员,最迟在10月25日前到岗履职,脱产在村、吃住在村。县直工委、县“五个一”办公室、各乡镇要加强考评,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管理。二要加强帮扶干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题会,全面安排帮扶工作,县“五个一”办公室、县直工委、县脱贫攻坚督导组要加强督查,督促帮扶干部扎实开展帮扶工作。三要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各驻村工作队、全体帮扶干部要在10月30日前,进村入户进一步核实核准贫困户、贫困村脱贫攻坚基本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研判“三类户”“一超六有”达标情况,以及是否明白所享受的政策、是否满意扶贫工作,全面落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措施,全力做好信访矛盾化解、环境卫生整治、小额信贷催收等工作,帮助村“两委”谋划好乡村振兴规划,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整家外出的贫困户必须逐一电话联系到位。同时,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要在10月底、11月上旬、12月分别回出生地开展群众工作,讲透脱贫攻坚政策,讲好通江未来发展大势,进一步凝聚起共同奔康、实施乡村振兴的强大活力。

第七,严谨细致,核实核准贫困对象信息。今年的贫困对象数据核实核准和数据清洗工作,直接关系到巩固脱贫成果阶段相关政策的争取。我们必须高质量完成核实核准工作。一要全力核实核准信息。按照“人要到户、眼要见物、核要对证”的要求,深入农户现场核实,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项精准”。信息现场采集后,由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联村领导核实;若信息不准确,要再次入户复核,并准备好佐证资料,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要全力抓好数据清洗。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把控;业务人员要准确把握脱贫攻坚数据的“准”和“实”,尤其在农户收入算账方面,一定要做到全面、真实、严谨。在此过程中,若实际数据与系统数据不一致时,要建立纸质台账,保存原始凭证,建档备查。此项工作要在10月25日前完成。三要全力抓好系统管理。前期,脱贫办已经按照行政区划调整对国扶办子系统进行了修改,各乡镇要以新的行政区划采集2020年数据,规范完善好行政区划调整前的信息台账,被撤并村,要按照“旧账分开、新账统一”原则,一并划入新合并村;被拆分的村,要按照“独立核算、分布整合”原则,逐步划入调整后的村。2019年及以前的资料,由撤并前的村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移交调整后的村保管,档案全宗保留原有村名;2020年及以后的资料,由调整后的村负责整理归档,档案全宗使用新名称。涉及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村,帮扶明白卡、帮扶手册等入户资料,原则上不作修改。

第八,扛鼎担责,抓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一要全力抓好作风建设。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继续将主要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年度目标任务一抓到底。执纪部门要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作用,聚焦“中梗阻”“微腐败”,严肃查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查处有责不尽、有职不履、有问题不解决等违纪违规行为。二要全力抓好信访稳定。10月底前,全面开展一次信访矛盾大排查,全面清底信访问题。在11月上旬前全面解决好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三要全力抓好监督检查。县脱贫攻坚督导组要聚焦“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分类别开展监督检查和暗访督查,持续推行“红、橙、黄”三牌问责机制。对“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不到位,“三精准”“三落实”执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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