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商院工业园xx公司项目用地手续及遗留问题现场办公会议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6-18 15:41 点击:
县人民政府关于商院工业园xx公司项目用地手续及遗留问题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2017年5月29日,县政府副调研员马xx在xx公司员工宿舍楼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xx公司用地问题现场办公会,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检察院、县商务局、商院镇政府、商院园区办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xx公司关于项目建设用地有关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用地情况
xx公司占地面积为x亩,已有合法手续土地面积x亩,37.3亩土地尚未取得合法手续。另外,2012年3月11日,xx公司通过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土地,以143元/㎡的价格竞得的x㎡(51.09亩)中有x亩调到了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外,且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二、问题成因
(一)受政策变化的影响。2009年8月22日,xx公司积极响应我县冶炼企业入园规范发展政策,与原商院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约定项目用地报批手续由乡政府全程代办。2012年4月19日,xx公司通过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土地,以x元/㎡的价格竞得了x㎡(x亩)使用权限为x年的土地,成交总金额为x万元。
(二)受规划调整的影响。项目建设期间,乡政府为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园区在建项目建设用地,对总体规划进行了局部小调,xx公司竞拍所得的x亩土地中有x亩调到了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外,致使xx公司在2012年6月18日产权登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仅为x亩,剩下的x亩土地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三)受行业下行的影响。近几年来,受市场和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我县稀贵金属循环利用行业面临生死抉择,绝大多数企业资金短缺,生产困难。xx公司为力保企业的生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资金解决企业用地问题。
三、处置办法
针对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并沿用当时县委、县政府对入园企业所出台的系列优惠政策,按照“特事特办、老事老办法、按原规矩办事”原则,尽量不给企业增加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负担和法律责任,帮助企业解决好用地问题。
(一)由县林业局向市局和省厅进行及时汇报沟通,如实反映用地企业当时的实际情况,争取上级的关心和支持,办理相关手续。
(二)由县国土局安排测绘队工作人员对xx公司项目用地作进一步现场勘测,准确拿出企业已缴土地出让金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实际违法用地面积的具体数据,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政策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三)商院镇政府、商院园区办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工作,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有效推进。
(四)对已缴土地出让金而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x亩土地,在补办后期用地手续时,由林业、国土部门一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此项工作总的要求是,商院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商院园区办等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单位工作与临时工作任务的工作调度,确保工作时间和人力,争取在6月份初把xx公司项目用地需解决的相关事项的前期工作做好做实,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和用地手续的办理夯实基础,为园区企业保驾护航,排忧解难。
 
附:参会单位及人员
联系企业的县级领导:马xx
县国土资源局:刘xx
县林业局:xx
检察院:xx
商务局:xx
商院镇政府:xx
商院园区办:xx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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