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花生初加工行业粉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5-2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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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验收阶段(2017年5月20日-6月30日)
污染防治集中整治完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中申请验收,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否则,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并继续整改。
新增花生初加工行业经营户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未取得审批手续和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相关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防止和克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自觉、主动地抓好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花生初加工行业粉尘污染治理进度的督导,按时、按质完成治理任务,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区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全区花生初加工行业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花生初加工行业粉尘污染防治技术要求(试行)
一、技术措施
(一)花生摘果机
花生摘果机要建立密闭罩等性质的防尘措施以减少粉尘污染。
(二)花生剥壳机、秸秆揉丝机、秸秆粉碎机
花生在剥壳、秸秆揉丝、秸秆粉碎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
解决方案是在出料口处设板房(或砖混结构),作为防尘的密闭空间,原则上底部面积不低于X平方米,高度不低于X米(具体的封闭面积和高度根据实际风机风量的情况而定)。密封性能要良好,在板房的侧面或上部要设出风口,出风口要安装高效除尘器,除尘器要加强运行管理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二、保障措施
(一)采用板房密闭的,一律由经营者按防尘要求自建。
(二)封闭室及安装出风口除尘器等,由其自购自建,自己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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