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野市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张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野市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张野市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8月9日
张野市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7月1日,贺州市贺江发生水污染事件,对贺江沿线及下游广东省相关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此次事件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安全工作思想不重视,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执行力不强等严重问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暴露出一些企业环境法制意识淡漠,无视环境法律法规、无视政府三令五申,违法违规进行生产经营;同时也暴露出部分基层环保力量薄弱、装备水平落后、监察监测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为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强化环境安全工作,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环境清查整治行动),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x发〔2016〕9号)精神,以xx书记关于环境风险隐患清查整治重要批示、讲话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全区、全玉林市强化环境安全视频会的工作部署,把环境清查整治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环境监管的共同责任,以及生产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突击检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终身负责的方式,彻底清查、整治全市各类环境风险隐患,以行动成效作为检验评判各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我市环境安全长治久安。
二、清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饮用水源地。
1.重点检查全市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清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工业、城镇生活排污口,是否有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或畜禽养殖粪便堆放,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储油罐,是否存在网箱养殖等。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南流江、圭江、龙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等作为排查重点。
2.全面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水排放口;彻底清理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或畜禽养殖粪便;依法拆除或者关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清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旅游设施、游泳场所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3.限期完成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措施。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有一级保护区隔离保护设施建设,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穿越保护区的铁路、公路、桥梁设置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标志;建立水源污染防护和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置等安全保障体系;按规定开展水源地水质常规指标和全指标监测。
4.全面启动城镇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建设,并依法划定保护区。要迅速开展单一水源供水的备用水源地建设,采取超常举措加快应急备用水源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工委,市国资局。
牵头单位:住建、水利、环保部门。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水产畜牧兽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公安、旅游部门。
- 如有疑问请刷新本页面,或联系主编、网页底部邮箱,当天回复
- [公文写作网]刊登此文只为传递信息,并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作者观点。
- 如果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