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要求批准办理融资相关事宜问题的请示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5-28 11:53 点击:
关于要求批准办理融资相关事宜问题的请示
 
鹤港县人民政府:
    自从县委提出“交通兴县、产业强县、商贸活县”的战略思路以来,我县围绕努力打造宜居、宜商、特色旅游、休闲、娱乐城市,建设美丽鹤港,迅速掀起了新一轮的大开放、大建设的热潮。随着各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不断快速推进,财政资金出现了较为紧张的情况。为了保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征地任务的完成、建设大道、环城高速、工业园区以及交通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建议尽快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经过县财政、金融办、法制办等部门共同与河北马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XX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洽谈,达成了以下融资计划:
1、融资X亿元。
2、融资的期限是X年。
3、融资年费率是X% 。
4、每半年进行一次还本付息。(融资的相关数据详见附表)
5、通过以鹤港县X医院、鹤港县XX医院作为融资主体与XX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来签订相关协议。
6、所融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鹤港县金融办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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