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反腐倡廉调研报告(4)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4-1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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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责任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进一步落实“一把手”是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政治任务,克服“一把手”责任不清、目标不明的现象。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做好“四个必须”,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一把手”必须清楚,心中有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活动;党委、政府必须每年为纪检监察机关办几件实事,二是突出追究重点。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X个责任追究重点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农村中心工作,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经济转型、重大安全事故、改进机关作风和工作不力导致群众上访等方面的追究力度。对经济转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采取规范责任追究的运行机制,完善和落实奖惩制度,突出“严”字,注重“实”字。对违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问题的,不管是否是当事人,是否直接参与,只要负有“失教”、“失察”、“失管”和“失误”中的任何一种责任,都要进行不同程度地追究。对改进机关作风方面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对工作不力导致群众上访的通过对群访事件全过程的倒查,对导致群防事件的最初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从而杜绝向上逐级推卸责任的现象。三是在实行责任追究的尺度上,坚持做到不护短、不手软。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走形式,确实起到警示和教育干部的目的,凡是有违纪行为的、凡是侵害了老百姓利益的,坚持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严肃查处一批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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