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村支“两委”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的公告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4-06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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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村支“两委”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严肃村支“两委”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现将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公告如下,请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参与竞选者自觉执行。
一、严禁拉票贿选。不准以打电话、发信息、利用关系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任何手段进行拉票;不准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直接或变相贿赂选民和选举工作人员;不准向其他候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各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对以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当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或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并依法依规处理。
二、严禁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利。不准以威胁、恐吓、欺骗等任何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不准无故不参加选举会议,以及怂恿、胁迫他人不参加选举会议或放弃投票,刻意避会抵制选举;不准以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诋毁、侮辱、陷害候选人。对以不法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利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禁干扰破坏选举秩序。不准寻衅滋事或无理取闹,以砸抢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煽动群众闹事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不准参与或指使他人利用宗族、宗教、宗派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不准干预、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以及对换届选举中检举、举证、控告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妨碍、操纵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禁违规违法选举。不准弄虚作假变换身份规避审查,篡改、伪造个人资料;不准伪造选票、篡改选票、虚报选举票数,搞虚假委托、临时委托;不准擅自简化、更改选举程序,影响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泄露工作秘密、散播谣言,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或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曾经工作、任职的地区和成长地换届选举工作。对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遵循选举程序开展的选举,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的,按照党纪政纪从重处分。
五、严禁违反换届财经纪律。不准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选举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不准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随意处置、侵占集体资产;不准在换届结束后以任何理由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材料和有关工作。凡出现以上违纪违规情形的,一律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违反村支“两委”换届纪律问题及时进行反映和举报。
举报电话:8xxxxxxx(县纪委) 8xxxxxxx(县委组织部)
8xxxxxxx(县委政法委)8xxxxxxx(县民政局)
中共XX县纪委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中共XX县委政法委 XX县民政局
2017年3月6日
为进一步严肃村支“两委”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现将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公告如下,请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参与竞选者自觉执行。
一、严禁拉票贿选。不准以打电话、发信息、利用关系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任何手段进行拉票;不准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直接或变相贿赂选民和选举工作人员;不准向其他候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各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对以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当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或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并依法依规处理。
二、严禁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利。不准以威胁、恐吓、欺骗等任何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不准无故不参加选举会议,以及怂恿、胁迫他人不参加选举会议或放弃投票,刻意避会抵制选举;不准以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诋毁、侮辱、陷害候选人。对以不法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利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禁干扰破坏选举秩序。不准寻衅滋事或无理取闹,以砸抢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煽动群众闹事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不准参与或指使他人利用宗族、宗教、宗派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不准干预、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以及对换届选举中检举、举证、控告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妨碍、操纵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禁违规违法选举。不准弄虚作假变换身份规避审查,篡改、伪造个人资料;不准伪造选票、篡改选票、虚报选举票数,搞虚假委托、临时委托;不准擅自简化、更改选举程序,影响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泄露工作秘密、散播谣言,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或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曾经工作、任职的地区和成长地换届选举工作。对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遵循选举程序开展的选举,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的,按照党纪政纪从重处分。
五、严禁违反换届财经纪律。不准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选举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不准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随意处置、侵占集体资产;不准在换届结束后以任何理由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材料和有关工作。凡出现以上违纪违规情形的,一律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违反村支“两委”换届纪律问题及时进行反映和举报。
举报电话:8xxxxxxx(县纪委) 8xxxxxxx(县委组织部)
8xxxxxxx(县委政法委)8xxxxxxx(县民政局)
中共XX县纪委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中共XX县委政法委 XX县民政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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