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4-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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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张X因保管不善,将沂房字第110230331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X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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