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汇报(2)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8-1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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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打造“法治型”清江物价。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有针对性的解决目前价格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阜阳市物价办和部分县制定的价格行政执法规范,广泛征求全局上上下下的意见,多次上班子会研究讨论,多次修改征求意见稿,研究制定了《清江县物价局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为规范分两章六十二条,对价格执法程序、处罚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执法监督机制等都做了详细阐述和要求,符合规定、切合实际,内容更加充实、可操作性更强,给价格执法戴上紧箍咒。
恪守严于用权就是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八月初以来我们借出台《清江县物价局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之际,在全局掀起学习贯彻执行价格执法行为规范的热潮,倡导全员争做“用权为民、严格执法”的文明执法标兵 ,为推动规范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全面建设法治物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传播价格服务好声音,弘扬依法治价正能量,打造“宣传型”清江物价。信息调研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今年上半年,我们配合市物价办对农村客运票价、农业水费、民办教育、小麦收购保护价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我们搞好前期筹备,带领市领导实地考察,积极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参加举办的座谈会,为价格部门、行政相对管理人以及广大群众搭建了一个面对面交流的平台,有利于全面准确了解当前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分析预测今后一段时间价格变动走势,为国家、省价格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今年我们紧盯中心工作,紧扣亮点、凸显特色,撰写、上报了各类政务信息50余篇,各类网站、报刊采用发表28篇,不仅宣传了价格部门的工作,也为党委政府了解下情、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发挥了较好的参谋助手作用。
8、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主业,打造“业务型”清江物价。2017年是进一步推进实施我们阜阳市新出台的价格机制改革意见的第一年,我们认真学习,联系实际,做足功课,攻坚克难,主动担当,勇于创新,以服务民生为切入点,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为目标,以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积极清费治乱减负,稳步推进价格各项业务工作实现新突破,扎扎实实做好了新常态下价格工作。上半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26余起,实行经济制裁144余万元。完成涉及刑事案件价格认定案件90宗,标的额63万元,涉及行政案件价格认定4宗,标的额达3万元。真正做到了“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清江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我县物价部门的人员编制、工资经费解决途径未捋顺,与经济发展新常态不协调。清江县物价局现有干部职工169人,其中工资属自收自支的人员有122人。县财政拨付资金寥寥无几,工资经费未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人员工资经费只能靠罚款财政留成,县级价格监管点多、面广、线长,人员工资经费缺口极大,导致一线执法人员难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制约着执法程序严格按步骤执行,致使个别案件执法程序合并简化和缺失,重实体轻程序和疏于事后监管现象普遍存在,价格执法本末倒置,以罚代管问题突出,不符合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物价部门提出的新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业务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办年初工作安排意见,有计划、按节点、有条不紊的进行,力争今年十二月上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建议如下:
1、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多关注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力度,帮助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2、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出台加强价格工作和价格队伍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时,与组织、人事、财政和纪检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便于新举措的贯彻落实。
3、在一些领域内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价格监管实行联动机制,可下查一级或互查等,组织措施多,方法多样化,在一定区域内,价格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增强执行价格法规的严肃性,彰显价格部门对价格监管的权威。
清江县物价局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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