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专项总结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20-09-28 10:09 点击:

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切实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x发〔2020〕x号)精神,xx县林草局为认真组织好这次行动顺利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对专项行动步骤、工作措施等做了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现将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台账动态管理、存栏野生动物分类处置、证照撤销变更、转产专业等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所情况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所大排查。安排工作人员赴xx\xx\xx进行调查摸排,经排查,全县有18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所办理了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其中:7家养殖,2家经营野生动物鹿产品,其余9家养殖场已关停。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鹿产品、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二、禁食野生动物后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台账动态管理情况。建立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摸清全县野生动物繁育场名称、类型、法人、地址、驯养繁育种类、存栏量、从业人员、物种来源、注册资金、许可文件及林业部门包保责任人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法规范管理,每年开展一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管理和验审,明确野生动物管理相关规定。 

 

2.存栏野生动物分类处置情况。我县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1家,即xx县兴祁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非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3家,分别是xx县宏林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xx县振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甘肃神州鹿苑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对具有药用、展示的存栏野生动物,依法依规加快行政许可,等下一步更换、变更人工繁育证书或文书。 

 

3.证照撤销变更、转产专业等情况。根据xx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6月20日下达《告知书》要求,即xx县xx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以非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3家,已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x号)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规定。县林草局收回驯养繁殖证和经营许可证,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咨询办理有关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二是宣传不到位,全民保护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摒弃滥食、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等歪风邪气。三是执法监管较明确,对开展人工繁育、出售、利用、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待加强。

 

四、今后工作措施

 

一要健全执法,依法查处。进一步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查处违反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行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经常性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

 

二要全面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全县的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长效机制。全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生态文明增资添彩。


  • 如有疑问请刷新本页面,或联系主编、网页底部邮箱,当天回复
  • [公文写作网]刊登此文只为传递信息,并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作者观点。
  • 如果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相关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