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清理法定职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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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4-2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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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领导姓名
二、机构职能
三、内设机构名称
四、单位工作电话和举报投诉电话
五、办公地点
六、2016年工作重点
七、对外服务项目
一、单位领导姓名
王家巷 科技局局长
二、机构职能
根据郭政办[2004]23号文件规定,郭川县科技局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科技进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及办法。
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要求,制订全县科技改革和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完成科技发展任务。
3、制订科技投资政策,统一掌握,协同有关部门分配使用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科学事业费等,会同有关单位向上级各主管部门争取引进科技开发资金和贷款项目。
4、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推进“科教兴县”和科技示范区建设。
5、按照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方针,负责组织申报和制订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参加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工作。
6、组织协调农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和农作物、畜禽、水产优良品种选育和先进适用科学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科技进步。
7、组织工业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科技进步和科技进步指标、考核体系,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审核、报批。
8、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各类自然科学机构、审核企业科研机构、民营科研机构,并负责申报民营科技企业职称的评审和统计工作。
9、根据关于技术市场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管理全县技术市场,负责监督检查技术合同法的有效实施和技术合同的认定及合同争议的调解与仲裁工作。
10、负责县科技工作的鉴定、登记、统计、奖励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奖励项目审查、申报,并负责科技成果及其相关的技术性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11、负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
12、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和科技新闻的发布工作。
1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综合示范工作,管理、协调涉及人口、社会、资源等领域的科技工作。
14、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科技普及工作。
15、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挥科技人员作用,推动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引进、开发人才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各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星火人才培训工作。
16、负责全县专利法的宣传及专利申报、技术开发推广运用,专利侵权案件的调处,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文献检索、查新咨询等。
17、负责县域内地震测报点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准确及时地为上级地震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参考数据,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
18、负责科技信息中心、科技开发市场的管理,促进科技信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围绕县委、政府科技富民工程进行引资、示范、推广。
一、单位领导姓名
二、机构职能
三、内设机构名称
四、单位工作电话和举报投诉电话
五、办公地点
六、2016年工作重点
七、对外服务项目
一、单位领导姓名
王家巷 科技局局长
二、机构职能
根据郭政办[2004]23号文件规定,郭川县科技局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科技进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及办法。
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要求,制订全县科技改革和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完成科技发展任务。
3、制订科技投资政策,统一掌握,协同有关部门分配使用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科学事业费等,会同有关单位向上级各主管部门争取引进科技开发资金和贷款项目。
4、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推进“科教兴县”和科技示范区建设。
5、按照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方针,负责组织申报和制订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参加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工作。
6、组织协调农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和农作物、畜禽、水产优良品种选育和先进适用科学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科技进步。
7、组织工业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科技进步和科技进步指标、考核体系,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审核、报批。
8、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各类自然科学机构、审核企业科研机构、民营科研机构,并负责申报民营科技企业职称的评审和统计工作。
9、根据关于技术市场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管理全县技术市场,负责监督检查技术合同法的有效实施和技术合同的认定及合同争议的调解与仲裁工作。
10、负责县科技工作的鉴定、登记、统计、奖励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奖励项目审查、申报,并负责科技成果及其相关的技术性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11、负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
12、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和科技新闻的发布工作。
1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综合示范工作,管理、协调涉及人口、社会、资源等领域的科技工作。
14、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科技普及工作。
15、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挥科技人员作用,推动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引进、开发人才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各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星火人才培训工作。
16、负责全县专利法的宣传及专利申报、技术开发推广运用,专利侵权案件的调处,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文献检索、查新咨询等。
17、负责县域内地震测报点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准确及时地为上级地震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参考数据,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
18、负责科技信息中心、科技开发市场的管理,促进科技信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围绕县委、政府科技富民工程进行引资、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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