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民政局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3)
六、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落实社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挂点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巩固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成果。扎实做好“双强六好”党支部标准化创建工作,
深化“四抓两整治”工作成效。定期摸排更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适时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持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加大行业协会商会和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壮大社区社会组织队伍,全面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能力水平,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基本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三)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信用管理等日常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广应用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开展“僵尸”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七、强化社会事务管理
(一)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发挥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和综治考核评价功能,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界面巡查、源头治理工作。应用“金民工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拓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严格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深化殡葬改革和服务创新。持续开展违建墓地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大力宣传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措施,将殡葬移风易俗融入乡村振兴建设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指标和考核。加大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完成10处农村集中埋葬区的审批备案。完成XX生态工业园区殡仪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并投入运营。申报火化殡仪馆和骨灰陈列楼建设项目,及早着手项目申报资料的编写和《可研》《初设》等前期资料及项目选址。
(三)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落实《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婚姻登记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方法措施。落实婚姻登记“预约办”制度,完善电子证照信息。开展行风建设,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创新,宣传婚俗改革政策法规,大力弘扬婚姻新风尚。严格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制度。
(四)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补充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筛查比对措施,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筛选排查16周岁以上贫困重度残疾且监护照料有困难存在视觉贫困对象,交由慈善爱心社会组织专门提供照护服务。制定完善家庭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托养工作机制。
八、拓展提升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
(一)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省厅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实施细则》,制定慈善力量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育和规范互联网慈善。完善慈善捐赠对低收入人口重点帮扶机制。加大对公开募捐活动、捐赠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广泛开展慈善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做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完成县慈善协会的换届工作。
(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厅社会工作评估、审计和督导3个地方标准。积极推进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动社管委东街社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力争持证专业社工人才达到125人以上。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辖区内持证社工培训率达100%。新孵化培育2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建立2个社工人才实训基地。
(三)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宣传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服务系统维护和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意见》。做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工作。组织志愿者骨干和志愿组织负责人培训,引导公众和公益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九、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一)科学编制和实施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 规划。科学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紧盯“十四五”期间国家政策和投资动向,积极汇报衔接,储备和争引一批事关全局及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千方百计争取更多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
(二)推动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围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创新民政普法形式,努力提高民政法治工作的意识和水平。推广应用“金民工程”,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可替代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和风险防控。
(三)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贯彻《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管理,配强基层民政力量,不断夯实基层民政基础。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便民利民专项行动,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解剖麻雀”,加强调研成果转化。
(四)持续夯实民政工作基础。统筹规范监督检查考核。加大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各股室在民政部、省、市重点报送载体刊发新闻信息稿件每季度不少于2篇。强化民政统计、财务、资产和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意识形态、保密宣传教育教育、政务信息公开、信访维稳等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民政领域各类风险,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五)持之以恒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落实防控措施。足量储备防疫物资。积极推动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扎实做好机构防控,坚决筑牢社区防线,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防工作。
十、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讲政治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党建和民政工作融合发展,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提质增效。督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努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遏制各种“隐形”和“变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在局属单位落地生根。
(三)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深化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完善政策激励、容错纠错和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激励民政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大力弘扬“为民服务的孺子牛、创新发展的拓荒牛、艰苦奋斗的老黄牛”精神,争当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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