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党组党支部刻章的程序

来源:未知 作者:公文网编辑 更新时间:2017-05-23 15:11 点击:

在了解了新单位公章启用的程序后,我们要开始了解新成立党组党支部刻章的程序。成立党支部或者党组后,基本上都要开始刻章了,那么新成立党组党支部刻章的程序是什么呢,这篇文章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新成立党组党支部刻章的程序。
首先我们要了解本组织是党委还是党组还是党支部
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组。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组。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组。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成立党组或者党支部后,根据需要可以刻印章,但是印章只有一枚,但是否刻制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经济上独立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的单位,建立党支部委员会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刻制印章。

支部印章主要用于以支部名义上报、下发的报表、党员发展材料、证明、奖状等。

但非独立党支部印章不能对外使用。新成立党支部的印章程序,首先要向上级党组织申请,要在党支部被正式批准前由上级党委颁发,或经批准持上级党委证明制作。上级党委向下级党支部颁发印章,必须正式行文,派专人领送,严格履行登记、交接、签收手续,密封包装。 党支部印章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应做到:用印需经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准,每次用印应登记,盖印必须清楚、端正;印鉴应盖在署名中央,做到骑年盖月,既不压住正文,也不能盖出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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