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巡查的区别是什么
巡视是党之利剑、国之利器,是我们党开展党内监督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巡视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打老虎”“拍苍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党中央力在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监督网络。“巡视”巡不到的地方还有“巡察”这个“大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双剑合璧”,打通反腐败“最后一米”。十九大报告指出: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形成全国巡视巡察“一盘棋”,上下联动的格局。
但在规范使用巡视、巡察、巡查表述方面还存在一些需改进之处,少数高等院校、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出现了“校内巡察”表述为“校内巡查”和“校内巡视”,“巡察”和“巡查”混淆不清,混合使用等不规范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这些单位(部门)可能存在工作政治站位不够高,“四个意识”不够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不到位,还未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问题。
其具体情况概述如下:
1.“巡查”代替“巡察”使用
2016年,某医药大学出台了《XXX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至今都未见其更正信息;某科技学院将通讯稿“探索党内监督新形式积极开展校内巡查试点工作”报送到了其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上。2017年的情况也不乐观,某学院4月份“学校召开2017年首轮校内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11月份“校巡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校内巡查工作”。某大学在其新闻网“教育部巡视办XXX一行来我校调研直属高校巡查工作”;某本科院校在其校园网巡察工作通讯报道中通篇用“巡察”,但令人不解的是其《校内巡察制度》名称为《校内巡查制度》,这说明该校巡察制度也还未更正。
2.“巡察”与“巡查”交叉使用
2016年,某大学在巡察业务培训会通讯报道中,使用了“校内巡查业务培训会”,但内容里“巡查”出现了12次、“巡察”出现了8次。2017年,某大学在起校园网上登载了校内巡察工作动员会的通讯报道,其文中10次出现“巡查”,52次“巡察”。某大学在巡察动员会通讯稿中的结尾部分使用了“此次校内巡查动员大会”这样的表述。某大学二级学院在其学院网站的迎接巡察工作的报道中,出现“巡查期间,巡察组设立意见箱”。某大学于2017年3月印发了《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但6月份仍在其上级部门网站报送《以内部巡查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通讯报道,文中也全部表述为“巡查”。上述这类问题,在高校中表现得相对较为普遍。
3.校内巡察与巡视混用
2016年《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刊发了《高等学校校内巡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一文。某大学2016年6月制定的《关于开展校内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某高校在其校园网发布了“学校启动2016年校内巡视工作”通讯报道;某高校发布了“第三批校内巡视工作情况汇报会顺利召开”的通讯报道。2017年某学院把校内巡察工作表述为“巡视组莅临我系开展巡察工作”。某高校2017年纪检党支部通讯报道中使用了“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学习动员会”为标题,内容中出现“巡察工作办公室成员结合校内巡视工作分别谈了工作体会。”
上述情况仅是部分高校混用缩影,但不是高校专属,地方各部门混用情况也不在少数。如“市委巡查组向被巡察单位集中反馈巡查情况”“市委四个巡察组对被巡查单位亮短揭丑”“市委第一巡察组开展巡查活动”,“市委第三巡查组反馈巡察意见”“市委再‘亮剑’,派出4个巡查组巡察12家市直单位”“市委巡查组进驻四个市直单位”。
另外,在各类考试中“巡视”一词也常出现。如每逢招生考试、期末考试期间,各招考院、教育局等招考部门以及高校都会组成巡视组,开展考试巡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国家教育考试巡视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巡视证”等种类繁多的工作牌不胜枚举。
对于巡视,巡察和巡查三词的应用,澎湃新闻网早在2016年11月21日就在其网站上刊发了“巡查还是巡察?党报梳理十八大后党政军的10个新提法”报道,随后被网易网、搜狐网、人民日报微信号等多家媒体转载,文中阐述到:“巡视只能由中央、省级来开展,市县两级不能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名称也统一为巡察。”
宁波日报2017年9月14日第012版也刊发了《巡视、巡察、巡查,内涵有区别》的报道,详细解析了巡视、巡察和巡查的内涵异同,并指出其用法上的差异。尽管媒体对巡视、巡察、巡查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解读,但混用情况仍屡见不鲜。鉴于此,笔者以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任,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理应强化其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规范使用好巡视、巡察和巡查。
1.发挥高校思想引领作用,带头用好“巡视”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巡视突出的是政治定位,目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着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因此,建议将巡视、巡察常用范围界定为党内监督,除党内监督外,尽量少用甚至不用“巡视”和“巡察”,让“巡视”更具专属性,更具震慑作用,更有利剑功效。而行政监督、监察、专项检查、考试纪律检查等都规范使用“巡查”或“监察”“检查”等相近的词语代替。
2.认清“巡视”和“巡察”的区别,规范其使用范畴
在词义上,巡视,巡行视察,重在“视”。如《后汉书·皇甫规传》:“规亲入庵庐,巡视将士,三军感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有从上视下,力在宏观把控,执掌全局之意,更强调的是在政治上发现问题。《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开展巡视工作的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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